6.6 歌舞表演與觀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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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4 再脈絡化的歌舞表演 | 目錄 | 第七章 從祖先到上帝 >
總結馬蘭人歷來的歌舞表演,可從歌舞形式及場合性質歸納出不同的表演類型。歌舞形式方面,可分為:一、「傳統」的舞蹈,如豐年祭大會舞(malikuda)、娛樂舞(lakacaw),以及〈除草歌〉、〈長歌〉等古調演唱;二、接受外來元素的舞蹈,比方日本舞,或戰後由專家改編過的的山地舞;三、「傳統」歌舞的戲劇化表現方式。表演的場合,則有以下幾種情況:外人基於好奇心的請求、官方或私人的慶祝典禮、研究者的調查訪問錄音、觀光活動的文化展示、文化訴求的舞臺表演等。
日治時代最常運用於表演的是各種舞蹈,特別是豐年祭大會舞,文獻報導屢屢描述大會舞的場面,甚至刊出照片(如:臺灣日日新報訊 1941)。大會舞牽手圍圓的整齊動作成為其舞姿的視覺特色,舞者越多越為壯觀、效果越佳。因此在殖民政權或威權時代裏,統治者特別喜歡使用大會舞來展現整體一致的精神意志,以達到政治宣傳的目的。原本屬於禁忌性、宗教性的大會舞,在表演舞場上產生出新的意義脈絡;換言之,表現出來的並不是馬蘭人原本的文化脈絡,而是統治政權需要的歌舞昇平。
戰後廣為流傳的「山地歌舞」,則是外來專家以現代樂舞思維「改良」原住民歌舞的結果,改良的內容則是把單調反覆的動作加以變化,並且將無義虛詞改以具體的國語歌詞來演唱。於是歌舞的形式符合「專家」的期待,歌舞也得以承載語言,進一步成為思想傳遞的工具。
從不同表演場合中運用的歌舞形式來看,演出什麼節目,往往須衡量觀眾的品味與需要,而選擇適合的呈現內容。比方說,一般慶祝活動多用活潑的舞蹈,而戰後的勞軍團顧及觀眾羣的欣賞偏好,除山地舞外還必須演唱國語歌曲。至於面對外來研究學者時,則是以「傳統」的古調為主軸;但隨着時間越靠近,學術調查錄音中演唱近代新創作歌謠的機會也逐漸增加,顯示出族人的曲目偏好也在轉變。
戰後進行音樂採集調查的學者,從李哲洋與劉五男、呂炳川、姬野翠、小泉文夫到許常惠,可能是根據前人研究留下的善歌者資訊,也可能是透過地方要人的介紹,比方馬蘭出身的作曲家李泰祥就協助李哲洋、劉五男的採集,而許常惠則有阿美籍的市民代表幫忙。不論如何他們所接觸的馬蘭歌手幾乎都是郭英男與其親友,他們擅長的多屬學界所謂的「傳統」歌謠,盧靜子等唱片歌星的現代歌謠並不在他們平日的曲目範圍內,因此學者從郭英男等歌手身上本來就不容易接觸到較為現代的曲種。馬蘭當地族人也認為研究者來調查,應該要找郭英男這種唱古調的高手,而不是盧靜子等流行歌的明星。所以音樂學者所採集的馬蘭歌曲,其實在有意無意間已經過了篩選。
郭英男等這批戰後的主要訪查對象,已習慣在研究者的麥克風前「演出」:他們在調查錄音時演唱的歌有相當比例是平日親友聚會時不可能演唱的禁忌歌曲,即使是一般生活歌曲,他們也刻意在歌詞中加上昔日田間農作時習慣使用的語句,以重現某種研究者所期待的「傳統」氛圍與情境。所以音樂學家希望透過訪查來瞭解馬蘭人歌舞與生活的關聯,然而獲得的其實是馬蘭人設想的、記憶中的往日情懷,或者是馬蘭人自己亟欲表現給外界認識的「文化真實」。
由於認識到外界對阿美歌舞文化的好奇心,族人也開始運用歌舞做為文化展示,或是爭取文化話語權的手段。「戲劇」原本不屬於阿美族的藝術表現形式,但為了舞臺效果,馬蘭人將歌謠融合表演情境當中,配合道具、服裝、動作加以呈現,甚至進一步成為戲劇表演的元素,選擇配合劇情的歌謠來安插於劇中來演唱。表面上「山地歌舞訪歐團」的成員生動自然地將過去的犁田、除草、祭祀的生活場景搬上了舞臺,絲毫不見困難;倒不如說他們在那外界的互動過程中,已熟悉表演的意義與原則,懂得如何將消逝的過往生活轉化為流暢的舞臺演出。
縱觀十九世紀末在臺歐洲人的記載一路到近年來的出國巡迴演出,短短百年的時間裏,馬蘭人的歌舞表演觀念已發生巨大的改變。從應付外國人的好奇心,到殖民政府指派以歌舞展現統治的成果、學習基於政治統治或文化「教化」為目的的「改進」歌舞,一直到瞭解外界的需要與偏好而主動配合演出,馬蘭人已一步步地將自己的歌舞行動與思維模式納入一個更複雜、更龐大的社會網絡當中。然而把歌舞搬上舞臺,表面上看起來是馬蘭人呈現自己的歌舞文化,實際上還是迎合外界觀者的喜好與需要,統治者偏愛的大會舞或「改良」山地歌舞、學術圈研究者汲汲追求的「傳統」古調、各種節慶、勞軍、觀光活動上的歡樂舞蹈,無一不是如此。大概只有在歌舞劇《杵音.響雷.馬亨亨》中,能在族人的自主意識下展現對於歷史、文化與歌舞的想法(見高淑娟 2009)。現在臺東地區文化觀光活動盛行,馬蘭阿美人組成的眾多表演團隊投入頻繁的演出,已然是族人最重要的歌舞活動。然亦有論述提醒,原住民歌舞不能只是「自我異化後而當做展演的工具」1 陳玉苹,2012,〈永續的觀光發展:文化觀光的新可能?〉,《芭樂人類學》, http://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3416 ,讀取於 2015 年 1 月 12 日。,觀賞/光者應認識到,必須經過長期而深入的體驗,才能認識一個文化,光靠幾次的歌舞表演是沒有辦法達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