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蘭人 馬蘭歌

臺東馬蘭阿美人的音樂活動與思維

孫俊彥

1.1 日常歌唱聚會

目前仍為未完成初稿,請勿引用

< 第一章 演唱情境與歌唱原則 | 目錄 | 1.2 歌曲的名稱 >

我的第一位報導人,是住在新馬蘭的郭清溪長老。郭清溪與妻子林振葉,乃是 1988 年代表臺灣原住民前往歐洲參與音樂節演出的阿美族團員之一1 同團成員還有後來因 1996 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宣傳廣告配樂而聞名的郭英男夫婦。郭英男,阿美名 Difang;郭英男妻,漢名郭秀珠,本名 Hongay,族人以其綽號 Ingay 稱之。。郭清溪一家原先住在馬蘭,於 1970 年代末因土地徵收闢建道路而搬到新馬蘭。與其他多數新馬蘭的民宅一樣,他的住家是磚造斜瓦平房。家屋前有一塊水泥地的庭院,兩側以矮牆與鄰宅相隔,前後都是大片農地,視野開闊。

圖 1:現今馬蘭人聚會情形
照片來源:2000 年 9 月 14 日筆者攝

馬蘭人一般日常親友聚會,除了偶爾因天候等因素而在屋內客廳舉行外,大多數情況就是在家屋前的庭院,這裏原本就是家人平常休憩閒聊的處所,日夜皆然。主人在庭院中擺一張折疊桌,桌上備妥米酒、檳榔、菸,以及其他的食物飲品,或者不用桌子就乾脆擺在地上。參與者男女混座,通常夫婦坐在一起,眾人在桌旁圍成一個圓圈,坐在木頭小矮凳或塑膠扶手椅上。待訪客陸續就座後,主人或最年長者手持酒杯,食指伸出指向杯緣,然後彎着腰將酒杯靠近地面,緩緩地將酒滴灑於地,同時輕聲稟告祖先在場者的身分以及聚會的目的,並邀請祖先參與。這個簡短的聚會啟始儀式稱為 tuytuy 「酹酒儀式」。2 通常是坐在座位上,滴酒在面前地上,或轉過身去將酒滴於身旁。

圖 2:聚會開始前的酹酒儀式
照片來源:2000 年 7 月 11 日筆者攝

酹酒儀式完成,大家閒話家常,喝酒嚼食檳榔。一般聚會都備有米酒,特別是談天的內容涉及「祖先的事」,也就是部落的知識文化,那麼更是非要有酒不可。老人常提醒,談話閒聊之中提到了「祖先的事」,就算不喝,也要請開一瓶米酒放在一旁,讓祖先飲用。對於歌唱活動來說,酒還有潤喉幫助發聲的作用。

檳榔是每家必備的招待品,香菸則視個人喜好而定。許多老人家以健康為由節制飲酒,嚼食檳榔的情形仍然普遍。一邊唱歌、一邊還嚼着檳榔的情形並不罕見,但不會有人唱歌到一半不顧旁人就自己喝起酒來。就跟歌唱一樣,飲酒也是一種集體的行動,自顧自地喝酒不甚禮貌,需要邀請大家共享。所以喝酒都是發生在歌曲與歌曲之間休息的閒聊空檔,且當一個人舉起酒杯時,也該示意眾人一起飲用。

歌唱是在場者全體參與的集體行為,除非是不熟悉歌謠的年輕一輩,才會在旁聆聽老人的歌。其實聚會本來就是集體的活動,大家都應一同參與,而不能做自己的事。有次老人家的歌唱聚會,我聽到老人家聊的事想查閱筆記本,但月色下太過昏暗,只好坐在位子上轉身借助屋內照出的燈光,而沒有像大家一樣面向中央,馬上就被老人出聲制止:「我們阿美族不可以這樣。」

許多喜歡歌唱的老人家把隨身聽帶在身上,閑暇無事或朋友相聚,就播放阿美族歌曲的錄音帶來聽。如果在場者的人數、能力適當,或是大家興致都很高,就互相提議唱歌。通常第一首歌曲由主人或是在場最年長者領唱。如果年輕一點的與會者歌唱能力高,那麼也有可能領唱第一首歌。但在嚴肅正式的場合中,多半還是由年長者負責。演唱時,誰來領唱、誰負責特殊的聲部,大多是與會者的默契,毋須先行討論。此外演唱第一首歌曲時,領唱者會即興地在歌詞中唱出聚會的場合與目的,或是他的個人心境,像是「今晚聚會很快樂」、「大家多喝酒」之類的內容,並且一一點出在場者的名字,被點到的人輕聲以「喂」相和。這種以歌點名的習慣,不單純只是溝通聯繫與會者,同時也秉告祖先,與聚會開始的酹酒儀式具有相同的作用。

待一首歌曲唱畢,大家稍事休息,喝杯酒、吃點東西、聊聊天。至於下一首歌什麼時候開始,則沒有辦法預測,可能突然之間某一位參與者唱起歌來,其他人就跟着唱下去。領唱不只是主動自願的行為,有時年長者希望唱某首歌曲,或是要訓練年輕人的領唱能力,也會要求對方領唱。

音樂 1:聚會閒聊途中隨時發起唱歌
演唱:陽桑季。錄音:2005 年 8 月 7 日陽桑季宅。這段範例只呈現出領唱的片段

聚會的過程中參與者都採取坐姿,唱歌時也是如此。馬蘭阿美語中「聚會」稱為 kamaro,這個字的字根 maro 其實就是「坐」的意思。歌唱時可能邊打拍子,常見的是輕抬腳尖配合着歌曲的節拍韻律踏地。激烈的話將右手放在右大腿靠近膝蓋位置以右腳跺步,這種動作稱 mipelok,原意是泛指各種「跺步」或「重踏」的動作。唱歌時通常沒有特別的表情,彼此之間頂多揮揮手或眼神對視做為溝通提示,並沒有為了專注演唱或聆聽而閉眼擠眉等其他動作。

聚會後段酒酣耳熱,歌唱的進行變得十分隨興,想唱就唱、想停就停、想起身跳舞也就跳舞,甚至一首歌還沒唱完整就換一首也無不可。最後以稱為 Lakacaw 的〈迎賓送客舞〉或類似的歌曲做為結束,客人邊跳邊解散離開,歌舞結束就各自返家。

在原漢混居、聚落景觀已經都市化的馬蘭本部落,許多住家欠缺傳統家屋必備的庭院,所以日常聚會中的歌舞活動就失去了原有的展演空間。就算要唱歌跳舞,也恐影響鄰居安寧。馬蘭人這麼說的:

以前這裏不是這樣啊,傍晚之後,家家戶戶都會出來聊天喝酒,然後高興了,就唱歌跳舞。後來 paylang 〔漢人〕來了,大家都搬走了,剩下我們這幾戶沒有賣掉土地沒有搬走。我們現在也不好意思晚上沒事就唱歌跳舞啊,旁邊住的都是 paylang 啊。以前 paylang 剛搬進來時就是有人晚上在唱歌跳舞,後來 paylang 就打電話找警察來管,所以我們現在就會不好意思了。(馮建彰 2000:37-38)

而在新馬蘭、馬當、伊寧等仍維持某種程度農村景觀的子部落,到了晚上仍然可見鄰居互相串門子的情形,但大家只是聚在院子裏飲食談天而很少唱歌。而且日常歌舞不再像過去那樣普遍,要在聚會時唱歌心裏多少有些顧忌。有的老人為了唱歌,寧願開着近半小時的車到朋友家,原因是自己家隔壁有年幼的小孩,擔心晚上唱歌會影響到他人休息,即便周圍住的都是阿美族人。

至於歌唱團體的組成,一般來說馬蘭人習慣是五、六人左右的在一起唱歌,他們長年來往密切,彼此熟悉,培養出深厚的默契。不過現在會唱歌的老人越來越少,他們往日的歌唱夥伴相繼辭世,要唱歌的話自然得找其他人。但不是只要會唱歌就能在一起唱歌,對於歌曲的理解是否接近,平常相處合不合得來,一樣是考量的重點。關於歌唱團體的默契、組成的人際關係基礎等問題,我會在第二章中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