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人際網絡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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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歌唱的人際互動 | 目錄 | 2.2 「高音」的文化意涵 >
男子年齡階層
我在馬蘭認識新朋友的方式,大多數都是透過原已認識的族人,藉由參加他們的日常聚會,或是特別安排的活動,來擴展人際圈。也有族人好心地在未告知的狀況下就先約集朋友要介紹給我。某晚我在臺東市區接到族人來電,請我速回新馬蘭。趕到目的地時,院子裏已聚集了幾位老人,其中兩位初次見面,是來自伊寧部落的長老,名叫 Fafoy 與 Fi'ik 。伊寧部落位於馬蘭的西邊,部落景觀類似新馬蘭,也是農村樣貌。
Fafoy 與 Fi'ik 兩人都善於歌唱,經常參與表演活動。大家要我把握機會好好向他們請教。剛來到馬蘭沒多久,對一切還很陌生的我,還沒想到該從哪談起,Fafoy 卻先透過年輕人的翻譯問起我來:部落裏還有那麼多比他年長的人,為什麼我會找上他們?我有沒有先去找過那些老人?一連串的問題讓我感到為難,原因是當晚的邀請我事先並不知情,而是族人出於好心的安排。再者任何人不分男女老幼都能幫助我進一步認識馬蘭,我也不可能預先「篩選」對象,更何況 Fafoy 與 Fi'ik 都是歌唱能力出眾的部落長老。
但 Fafoy 的考量顯然跟我完全不同,他擔心自己的年齡並不夠資格先於前輩接受我的訪談。他當時六十多歲,在我看來已屬資深。可是他的標準顯然不止如此,還有七十多歲(像郭清溪)、八十多歲(像郭英男)的老人排在他的前頭,在年長者沒有發言之前,自己不應該僭越。阿美族是個重視年齡階序的社會,Fafoy 的顧慮,顯然出於年齡階序的考量。
Fafoy 與 Fi'ik 兩人的關係不單單是好朋友,他們屬於同一個「年齡階層」,也就是阿美族男子年齡階級制度當中同一個階層單位的成員。所謂的年齡階級組織,是阿美族依照年齡賦予男子不同的權力與義務,使其維持部落公共事務運作的制度。馬蘭阿美人的政治中心是 sefi 「聚會所」,這是一個只有男人才允許進入的地方。男孩從十二、三歲左右成為 pakarongay1 字根 karong 為「傳訊、報信」之意。「傳令少年」,進入聚會所受訓夜宿。成年禮每三年舉行一次,十七、八歲左右完成聚會所訓練的男子,正式晉升為 kapah 「青年」,並歸入一個 kaput 「階層」。部落的管理階層根據近三年來部落發生的大事,為這個新加入的「階層」起獨一無二的階名,如「啦堤防」、「啦總統」等,階名自此跟着他們一生(表 3)。
說明:有關馬蘭年齡階層確切階名的最早記錄,是 1912 年調查、 1915 年成書的《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所錄者涵蓋約為 1850 年代初的階層至 1912 年的 lahongti,其順序與今人記憶者(臺東市公所 1995)略有差異,本表僅列 2014 年時尚存階層。入階年照學界慣例以第一次正式以成年階層身分參加豐年祭的時間為準,但實際階層名稱在前一年就已命定,並且在該年冬至所舉行的祭典 misala'owan 「平安祭」起加入年齡組織的運作。階層名稱由來參見:古野清人(2000:253-255)、臺東市公所(1995:17-20)、馮建彰(2000:50-52)。
新「階層」成立的同時,其他年長的各階晉升一級。如此一路晉升,到了四十五歲左右年紀時,男子從原本的「青年」升為 mihiningay 「部落招待」,開始掌管部落事務。之後每三年依序成為 milumlumay 「部落分配」、 palawilay 「部落庶務」、 ipadalay 「部落副總管」,以及 itukaray 「部落總管」。「部落總管」的年紀大約接近六十歲,是部落事務的領導者與決策者。2 馬蘭人談到年齡階層的管理職務時只用阿美語,或以漢字音譯為「依都卡賴」等。為方便讀者理解,本文引用衛惠林(1953:6)的漢譯。這五個職務稱呼指出過去其職務內容或是他們在聚會所中的所處位置:mihiningay 原意是「窺探者」,因為聚會所都設在部落入口處,他們負責接待外來人士;milumlumay 表示「升火者」;palawilay 負責「聯絡、報告」;ipadalay 指「坐在牆壁邊的人」;itukaray 「在階梯上的人」。任職「部落總管」三年後,男子卸下所有管理實務,成為受人尊敬的 isefi'ay3 字面意為「在聚會所的人」。「長老」。雖然長老沒有任何職務在身,他們仍然是「部落總管」的諮詢對象,所有重大決策都必須獲得長老首肯後才交付執行。初升長老的階層稱為 pakarongay no isefi'ay 「傳令長老」,除接待前來聚會所諮詢的「部落總管」等人外,也服務其他長老(表 4)。
長幼階序是男子年齡階級制度的基本觀念。年長階層的地位高,擁有命令低階的權力,低階層者不得不遵從,所以「年齡」代表的就是權力與權威(衛惠林 1953:9)。根據我自己訪談老人的經驗,如果在場有多位男子共同參與,往往只有最年長者發言,其他人不論年紀,一律靜靜地坐在一旁聆聽,自始至終不插一句。階序原則也反映在歌唱的行為。例如豐年祭的團體歌舞,領唱者都是舞隊中最高階層的成員,只有高階領唱者需要休息時,才輪低階者領唱。日常聚會的歌唱活動比較沒有嚴格的限制,但開場的第一首歌有時還是由年長的主人領唱。
年齡不僅代表權力,同時也是知識的象徵。歷史敘說、部落祭典等,主要都以男子年齡階級組織為傳承機制。男子從老人、長輩那學習到這些技能與知識,未來再傳承給低階後輩。所以不同年齡層的男子在場時,發言權自然落在年長者身上。至於女性從不涉入部落行政,某種程度上不屬於部落知識的傳承體系內。她們還是有機會從長輩或男性親友那邊聽到,但往往只略知一二。我常碰到女性長者對我說:「去問男生,他們比較知道。」雖然如此,年齡的階序法則也同樣適用於女性。我曾碰到兩位女長者對於歌詞以及歌唱的詮釋常常意見相左,討論起來雖不致於破壞氣氛,但各持己見、爭執不下。就我的觀察,其中年紀輕者的說法與大多數人較一致,但還是有人批評她的態度,認為「我們阿美族不可以這樣」,老人說的大家應當遵從才是,而不能反駁。
由於從聚會所訓練的青少年時期開始,男子總是同進同出,一起參與各類活動,所以同階隊友經常發展出十分密切的友誼。 Fafoy 與 Fi'ik 兩人即同屬階層 latanku4 tanku 就是阿美語的「坦克」。「啦坦克」,從青少年時期起就是最好的朋友。我如果拜訪其中一人未遇,他的家人總是要我到另一人的家裏看看。又如名歌手郭英男,他與階層 latihmok5 其字根 tihmok 的意思是「翻過來」,引申意涵是「恢復」。「啦恢復」於 1942 年成階。 1938 年左右皇民化政策下日本政府要求馬蘭需在新曆過年舉行豐年祭,但過沒幾年馬蘭長老就決議不顧日本政策而「恢復」於夏季舉行,故以之為名。階名由來另有其他說法:有人說是臺東外海有軍艦翻覆(顯然和 1930 年成階的 lakongkang 「啦軍艦」混淆);或是說戰時物資貧乏下士兵將鋼盔「翻過來」當做鍋子來烹煮食物;還有人表示 tihmok 是日語「帝國」的諧音。「啦恢復」的夥伴陽登輝、林振金、方溪泉等人情同手足。原先四人都住馬蘭,後來因為市區開發的關係,有三個人搬到了馬當、新馬蘭與寶桑。但地理上的距離並未阻礙其歌唱的熱忱,也成為馬蘭近代最著名、最為人稱頌的歌唱組合之一。
1960 年代馬蘭的聚會所廢止後男孩就不再接受會所訓練。現在偶有暑假短期體驗活動供國中小學生參加。部落的集會活動則改以「活動中心」為舉行場所。馬蘭青壯輩的知識份子為提振年齡階層的傳統精神,於 1996 年發起成立了「馬蘭年齡階層促進會」,男女族人皆加入,男子本就有自己所屬之年齡階層,而婦女則歸入丈夫的階層當中。但女子只算是列名於促進會,並非因此加入年齡階層,也沒有為婦女在部落事務上帶來實質的職務或權力,或是像其他某些阿美族部落那樣形成相對應的階層制度。6 參見蔡政良 2007:46 、盧薆竹 2008:48 。曾有年輕女子好心欲介入協調丈夫年齡階層間的小糾紛,卻遭丈夫及旁人強烈阻止:「這是 kaput 〔年齡階層〕的事情,你們女生不要管。」可見馬蘭人的想法中,年齡階層事務仍為男子所專擅,婦女只能在特定的場合中依附於丈夫的階層活動。
親屬組織
除了參與歌唱聚會,訪談與聆聽也是我在馬蘭重要的工作方式。但是許多男女同時在場的場合中,積極與我對談的都是男性,除非年紀輩份有明確的差異(比方母親與兒子),否則女性幾乎都不發言。當訪談對象是夫婦時,我還曾多次嘗試向妻子提出問題,希望能聽到女性角度的意見,結果往往是妻子害羞尷尬一笑,不知道怎麼回答,丈夫就搶先把我的話題接了過去,繼續侃侃而談。談話的主題如果是部落起源、遷徙過程、歷史述說、異族關係等,本來就屬於男性專擅的領域;但如果是歌唱活動這類沒有明顯性別設定的議題,甚至是豐年祭期間的女性事務,對話的節奏卻還是掌握在男性報導人手上。所以女性在訪談中相對沈默的現象,不單單是訪談內容關乎何種性別,還與馬蘭社會當中兩性互動的方式有關。
阿美族親屬組織的基本單位是 luma 「家」,家由一對結婚的男女,以及他們生下的小孩所組成,男子婚後入妻家並從妻居,財產由母親傳予女兒(黃宣衛 2005:44)。在馬蘭,數個擁有可追溯共同祖先的家庭構成一個「家族」,「家族」的名稱也該祖先為名。「氏族」則是親屬組織的最大單位,一個「氏族」內包含眾多「家族」。馬蘭人沒有明確的語彙來區分「家族」與「氏族」,而混稱以 laluma'an 。7 鄰近馬蘭的都蘭阿美族部落,對應「家族」的組織稱為 salawinawina,「氏族」則稱 laluma'an(黃宣衛、羅素玫 2001:269-272)。馬蘭則有少數老人以 salawinawina 或 ngasaw 稱「氏族」。同家族或同氏族的成員基本上都視為親戚,差別只在親疏遠近。馬蘭地區有十餘個氏族,氏族名也成為戰後馬蘭人取漢姓時的根據。如 Raranges 氏族依日語發音取做「羅」、 Pacidal 氏族依 cidal 「太陽」之意取姓為「陽」8 這一家出了許多棒球名將,如:陽介仁、陽建福、陽森、陽耀勳、陽岱鋼等,人稱「臺東陽家班」。、 Ciwidi'an 氏族取做「林」、 Pawtawan 為「郭」等,所以一般情況下,從一個人的漢姓就大致猜得出其氏族。
以我在新馬蘭的重要報導人郭清溪及林振葉夫婦為例,郭清溪之阿美名為 Akiw,其生家乃是 Katepo 家族、 Pawtawan 氏族;林振葉名 Daya,屬 Fariw 家族、 Ciwidi'an 氏族。郭清溪婚入林振葉家後成為 Fariw 家族一員,他們的子女亦同,以馬蘭人的說法稱該家族為 na Fariw,即「 Fariw 家族的人」之意。整個 Fariw 家族的成員彼此之間自然是近親的關係,他們的共同祖先是四、五代以前一位名為 Fariw 的男子。9 馬蘭許多「家族」的祖先都是男子,一個女性繼嗣為主的社會以男性祖先為家族名,似乎呼應末成道男(1983)、陳文德(1986)質疑母系氏族的說法,參見:黃宣衛、羅素玫 2001:272 。人名的完整說法,是己名後接 na 加上家族再接氏族名,所以林振葉的全名是 Daya na Fariw Ciwidi'an 。馬蘭人名雖常見重複,但只需表明家族就足以辨認。此外也可用綽號分辨,直接稱呼綽號,或是接在人名之後使用。如 Akiw 其實是郭清溪的綽號,也是在部落通行的名字,本名 Laway 反而沒有人使用。
阿美族以女性繼嗣的親屬組織型態,外界常稱為「母系社會」。這個名詞常被誤解為家庭當中母親擁有至高的權力、女性地位高於男性的「母權社會」。實際上阿美族家庭或是親族事務的運作,都不是以母親為權力中心。有一位年輕的馬蘭人談及父母親:
爸爸在家是個好好先生,在外的話口才很好,表現自己的能力。而母親在家很勤勞,平常與部落的婦女在一起,很少與男性來往。〔…〕婦女在家都是輔助地位。10 2005 年 8 月 6 日報導。
也就是說,妻子習慣面對的是自家內務;男子熟悉的場域則是公眾與對外。外來研究者進行訪談,氛圍就像年齡階層的聚會一樣屬於公眾或對外的,是男子負責的事務。就我個人的觀察,在家中妻子勤奮默默地從事家務工作,幼兒的管教也都落在女主人身上。先生對這些事則不太涉入,過去他們在家中負責器物的製作,如竹器、木器、尤其是編籐器,不過這類技藝現已式微。偶見妻子喜強勢主導夫妻互動的例子,但打聽後發現,她們多被族人視為個人性格的特殊狀況。人類學家如此總結阿美族家庭內兩性的角色:
在一個家之內,男性與女性都一樣重要,成年已婚女性是母親,負有養育後代與做家事的責任。〔…〕一家之中的長輩女性是一家的主幹。其中年齡最長與輩分最高者是一家之主,但不是一般所說具權威性地位的一家之主,而只是當家主事之意。〔…〕成年男性在妻家是父親與女婿的身分,乃「一家的保護者」。他們須養護家人,是家人飲食生活的主要依靠。母親在家內工作,父親在外面工作,兩者分工合作。〔…〕已婚的成年男性在自己的生家是族舅的身分,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使命。(黃宣衛 2005:45-46)
由此可見,在一個阿美族的家庭中,男性與女性並無權力上的高低分別,而應該是偏向於「分工」的型態,與外界以為母親權力較大或女性地位較高的說法有明顯的不同。羅素玫(2005:147-149)更進一步認為性別「分工」或「互補」的觀點不能充分呈現兩性的互動關係,而應該要從社會的整體性來考量,其研究結果也並未指出阿美族家庭生活中存在性別上的權力落差。成年的已婚男子對於自己的生家乃是族舅身分,在家族事務中扮演要角,婚喪儀式中的主持、分家事務的決定、家族內的糾紛調解、與其他家庭進行協商等,都需要族舅出面,這不僅是族舅的權力,同時更是義務。實際上在這些重大事務中,出面主持、發言、執行的都是男子。所以在重要的親族事務中,族舅反而比母親更為活躍而重要。
馬蘭的歌唱默契團體,其人際關係的脈絡就建立在男子年齡階層以及夫妻為核心的親屬之上。歌唱團體講究長期默契,所以成員相對固定。當然偶爾鄰人來訪,還是有機會與他人一起唱歌。歌唱團體的成員也有變動的彈性,在年齡階層及夫妻的基礎上繼續擴展延伸。同樣以郭英男為例,他原先與階層友人陽登輝、林振金、方溪泉(以及這四個人的妻子)一起唱歌。 1988 年受邀前往歐洲演出時,因方溪泉已舉家遷北工作,所以找來郭清溪夫婦加入。最後赴歐的團員是:郭英男與郭秀珠夫婦、陽登輝與林振鳳夫婦、郭清溪與林振葉夫婦,以及林振金七人,其中林振金、林振葉、林振鳳三人還是親兄妹。所以郭清溪雖然不屬於郭英男的階層,卻透過妻子方的親屬關係而加入。後來陽登輝、林振金等人陸續辭世後,郭英男又找來幾位年輕一輩的歌手一起唱歌,成為外界熟悉的「馬蘭吟唱隊」。此外早先郭英男等人最常合作的「高音」女歌手,是郭秀珠的姊姊郭秀英。郭秀英與兒子郭國治、女兒郭林姑,都是後來「馬蘭吟唱隊」的成員。11 陽登輝 Singkay;林振金 Laway;林振鳳 Dakoc;郭秀英 Panay 。林振金之妻原本也要參與 1988 年的赴歐團,但因經費不足而作罷。郭清溪屬 latifo 「啦堤防」,小於郭英男等人的「啦恢復」一階。 1967 年李哲洋與劉五男、 1971 年姬野翠、 1973 小泉文夫、 1978 許常惠甚至 1960 年代鈴鈴唱片公司採錄郭英男等人的錄音,都由郭秀英唱「高音」。